|
浙江警方依法处置多起扰乱公共秩序的网络谣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案例一 宁波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张某某编造“广场发生火灾致多人死亡”网络谣言案。 2024年3月,张某某为吸引网民关注,在未核实事件真实情况下,将2019年宁波宁海某火灾与“宁波联盛广场火灾”事件拼接,编造发布“宁波联盛广场,19人死亡,3人受伤”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宁波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台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冯某某编造“更换新电表后电量翻一倍”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冯某某在网上看到“电力局更换新电表后用户的用电量翻一倍,一个月预存电费高达上亿甚至几亿元,上千群众齐聚在市电力供电局拒绝缴费”的虚假信息,编造“自家更换电表后用电量翻番”的谣言并转发到多个群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台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冯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杭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赵某某编造“西湖区成为杭州双减试验区”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赵某某为博眼球引流,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文章,造谣“西湖区成为杭州唯一双减改革区”,并宣称“学习越来越不重要”,导致部分学生家长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杭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赵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温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3起编造“温州因地震房屋倒塌”网络谣言案。 4月3日,台湾发生7.5级地震,温州部分地区有震感,李某某、王某某、王某等人为吸引网民关注,利用台湾地震房屋倒塌、温州本地房屋拆迁等相关视频和图片,编造“温州因地震房屋倒塌”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温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上述3人作出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应保持理性思考,增强防范意识及信息甄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